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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深圳,非正规搬家公司设置哪些潜规则

发布:2020-06-05 11:24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
  在深圳,搬家是很多家庭和个人甚至公司都会涉及的消费领域,目前,国家尚未制定搬家行业标准,导致搬家公司服务质量良莠不齐,因搬家引发的时有发生,在调差中显示,有百分之八十的深圳搬家客户遭受过搬家过程中恶意加价的经历,非正规搬家公司(www.jzfbq.cn)利用搬家行业潜规则引起市民全体公愤。从消保委受理的情况看,部分搬家公司设置多种潜规则欺骗消费者,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,甚至引起了市民全体公愤。为此,深圳市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,搬家暗藏潜规则,低价更需谨慎。


  潜规则一:低价吸引客户,搬时坐地起价。


  搬家客户张女士通过赶集网的广告联系到该某知名搬家公司,口头约定费用为400元,搬家公司将张女士的家具家电等搬到楼下后,以种种理由要求加价1600元,否则拒搬家。双方因为价格原因僵持不下,张女士无奈寻求帮助,但提供不出书面协议以及该搬家公司的办公地址等信息,搬家公司因竟弃物品离去,致使无法调解。因当天有雨,张女士的全部家具家电在雨水中淋了几个小时,后联系其他公司才得以搬家。


  潜规则二:车厢设置夹层,厢内藏有猫腻。


  消费者路先生通过58同城预约某搬家公司搬家,谈好一车500元,原本4米长的车足够装载的物品却只能装到一半,冯女士经过察看发现车厢被人为安装了近1米的夹层,空间减少了四分之一。路先生感觉上当受骗,不得已自己又找了辆货车搬运,额外支付了800元费用。因双方只是口头协议,导致无法解决。


  潜规则三:大件额外收费,处处另需加钱。


  消费者李小姐约某众搬家公司(www.szsfs.com)搬家,约定按照600元一车收费,但该搬家公司却在快搬完的时候提出按照每人200元收费,再加上小车的费用300元,一共要消费者再交1500元。经民警调解,后共收取1300元费用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


  搬家公司在与消费者沟通时,往往简单告知钢琴和需拆卸的衣橱等大件需要额外收费,但在实际搬运过程中,尺寸稍大的电视机、冰箱、洗衣机等均按照大件计费。此外,楼层高了要收楼层费,书本多了要收超重费,车辆停放的位置距离单元门远了要收费,天热了再额外收取辛苦费,总之处处加钱,否则不卸货。倘若消费者在装车前提出另找公司,还需补偿空车费。


  潜规则四:预约不签合同,搬完不开发票。


  个别搬家公司是临时搭班子,现找搬运工人,消费者打电话咨询时,一般承诺会签合同,但搬家时会以忘带或其他说辞拒签,搬完家收费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其目的就是为了出现问题时推脱责任。


     根据业内人士透露,目前在深圳搬家公司中,搬家行业后一股清流,也就只有深圳市家之福搬家服务有限公司,不过家之福搬家负责人也表示,很多的市民在搬家询价过程中,比较嫌烦搬家公司问的情况详细,不愿意回答,说其他的某某搬家公司直接说价格,没有这么啰嗦,第二,市民搬家普遍容易找那种报价低廉的冒牌搬家公司,爱占小便宜以及对于行业的陌生致使这类人更加容易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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